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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我一直以為,我的想法是主流。原來,我才是邊緣人。


        根據非官方非正式非標準的調查,
如果妳的另一半,分別在:

男友 / 先生 / 孩子的爹 的身份之下,和別人搞曖昧 / 實際出軌,此時的妳會怎麼選擇?


其結果如下:(仍處於可更新狀態)


女生方面,如果只是正在交往的男朋友,對於曖昧的容忍度竟然高達八成以上;至於已經出軌的,仍可原諒的也有三成半。

而已經結婚呢,似乎和交往中相似,對於曖昧的容忍度也是八成以上,而出軌的則約有四成。由此可見,對於婚姻,結婚的效力和結婚證書的厚度一樣薄弱。

而比較不同的是如果已經有了愛的結晶,對於曖昧的容忍度竟然逼近九成,而對於出軌的容忍度約五成五。然而另外四成五當中,選擇處於分居狀態但仍保有婚姻效力的約有兩成,另外一成五才是高喊:「又不是養不起,離婚就離婚!」

男生方面,因為目前數據不足,暫時無法鬼扯,希望有男性讀者願意分享自己的想法吧!

當然,以上是粗列估計。其中所謂的可以容忍其實包含著許多但書,其中以「看看到什麼程度」的七嘴八舌最多。有的人要上了床才算數(這還叫曖昧嗎?),有的人只要牽手就出局;另外,幾乎半數的女性都會依據「出軌的次數」來決定原諒的機率,或是「道歉的誠意」來決定發火的大小。看樣子,嘴巴甜一點的男生難怪可以多吃幾口。

而我呢?我的選擇是:如果是男朋友和別的女生搞曖昧,不管程度(對我來說牽手逛街已經非常嚴重了),只要第二次就掰掰;結了婚的,基本上會和女生搞曖昧的根本沒有機會跟我走進婚姻,但要是視人不清誤入歧途,曖昧也是第二次就掰掰,結了婚有小孩也一樣;然而出軌,無條件,一定謝謝再會啦!就像某個朋友說的:「媽的我又不是養不起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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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我個人認為,在一段感情裡,必定有你最堅持的初衷。對我而言,信任是首要條件,它凌駕於一切準則。信任是感情的基石,當信任沒了,往後的所有相處都存在一種剎那間就會被毀滅的不真實感。既然沒了信任,又何來繼續攜手共度這類的蠢話!

        我知道要割捨一段感情很痛苦,但自己不逼自己去做,沒有人能幫妳。如果妳知道這時候妳的手拿起電話按下去、打開
MSN把訊息傳出去、經過他家門口去按下電鈴時會有怎樣的結果,那麼妳就應該停止。妳可以在家裡在朋友面前痛哭、憤怒、埋怨、不捨、難過,可是面對應該放手的愛時,該有的態度與決定應該要堅持。

        或許妳想說:「嘿!妳又沒經歷過妳懂個屁!」但有些痛如果可以不必親自體驗,妳又何必親上戰場?沒有經歷過並不代表無法體會,更何況妳知道的我,並非全部,又怎能斷定我不懂?

        親愛的朋友,或許我們都傷害過別人,也都被別人傷害過,但上不了天堂並不代表一定要下地獄,更何況我們還在人間(請參閱令人討厭的松子的一生)。可是我也明白未婚的男男女女都有再選擇的權力,畢竟現在走錯行都可以改行,死會都可以活標,結婚可以離婚,更何況都還沒結婚的,要分手另結新歡也沒什麼不對。只是,當愛情必須走向終點時,要懂得怎樣取捨,怎樣離開。為了一個與妳沒有未來的男人,壞了妳和家人的親情、朋友的友情、長輩的信任,我實在看不出來這投資的報酬在什麼地方。

        下面是一篇文章,來自
I am Queen的「親愛的女孩」。如果妳仍在愛情的死胡同裡徘徊,或許看一看吧,我只想說,這就是我要的愛情價值觀。


親愛的女孩

我的生活周遭,充滿了各種不快樂的女孩,後來我發現她們不快樂的原因是:「即使她知道為什麼不快樂,她也不想改變它。」

你會不會發現周遭有太多這樣的人,她們頻頻抱怨、明知問題點在哪裡,不管你怎麼苦口婆心勸她,她還是不願意改變或離開痛苦的源頭。最後,你便不會浪費力氣在她身上。

自從我不小心寫了失戀文章,我突然莫名其妙變成「被劈腿分手專家」,一堆人群起雲湧的跑來跟我訴苦,彷彿找到風雨中的一盞明燈、一絲希望,緊抓著我對我說:「妳好勇敢,可是我做不到,怎麼辦?」、「我比妳更慘,我花了
N年,還是走不出來。」、「請教教我到底要怎麼樣才能跟妳一樣灑脫?」

我既心疼、又生氣,但是我真的很想說:「沒有人救的了妳,請妳自己看著辦!」

如果妳要踐踏自己的自尊、降低自己的格調,沒有人能幫的了妳。如果妳明知他劈腿,妳還是一再地原諒他,如果妳明知他不尊重你,妳還一再地擁護他,如果全世界都告訴妳,妳才是第三者,妳還是繼續在他身邊,如果他擺明腳踏多條船,妳還是願意被他左右,如果他跟別人偷吃又要跟妳上床,如果妳根本就明明白白的知道,妳不是他的唯一,如果妳用膝蓋想就知道妳跟他沒有未來,如果妳知道,這並不是妳要的幸福…,那麼我問妳,妳還不離開是為了什麼?

我也曾當過笨蛋,我也曾試著當瞎子、當聾子的去信任一個人,我也知道世界上最可悲的就是自我欺騙。但是,人笨過、傻過、瞎過,就夠了,妳更要懂得愛自己,而不是一直重蹈覆轍,還自以為多癡情。

如果我是妳媽,我會替妳難過。

親愛的女孩,別人可以作賤妳,但是妳不能作賤妳自己。

或許妳沒有自信,妳沒有安全感,妳需要愛情才能快樂。但是,真正的快樂不應該是別人給妳的,妳要愛自己,才能愛人,妳要自己懂得快樂,才能快樂的愛一個人。妳不用永遠期待別人付出,妳能夠給自己、給別人,當妳能夠付出,妳才是富有。

我一直覺得,愛人比被愛幸福。

即使如此,我還是希望我的朋友能夠被愛比愛人多,不管妳多任性、多壞脾氣,都會有男人願意疼妳。不要像我一樣,男人對我一好,我就覺得欠他幾千萬,忍不住又想發揮母愛性格照顧他。雖然很自私,但我真的希望妳遇到愛妳多一點的男人。

希望妳無時無刻,都要覺得自己是最棒的、最美麗的,不要期待別人給妳信心,妳要更有自信,他不愛妳不是妳不夠好,是他不適合妳。無論如何,他都不能嫌棄妳,那是他不懂得欣賞妳,他喜歡吃路邊攤、蛋炒飯,不代表你就要變成路邊攤和蛋炒飯,他看不上妳,他就只能吃路邊攤,妳沒有必要降低自己的格調。

請努力學著讓自己優雅的離開,他會感謝悔恨並永遠記得妳的寬容,而不是妳的大吵大鬧與無謂的報復。妳不用爭這一口氣,請忍耐,然後多年後妳會感謝自己的決定。

妳談過那麼多戀愛,妳該知道,沒有什麼是放不下、取代不了的東西。很多教訓,不值得妳花數年才明瞭。妳的青春很可貴。

如果一段感情會讓你開始厭惡你自己,請相信,那絕對不是真愛。

如果妳還是愛,那麼妳就去愛,總有一天妳會學到成長,沒有人能教妳,只有妳自己去體會。

親愛的女孩,我知道妳很聰明,妳都知道,只是妳做不到。

但是請不要告訴我,妳甘願當一個笨蛋,妳的父母把妳生得這麼聰慧可愛,不是要妳當個笨蛋,不然,我會替他們心疼。

妳可以沒有愛情,妳可以沒有人愛,但千萬不能不愛自己。

當妳自己能夠自己愛自己、能夠真正的開心快樂、能夠獨立堅強,妳才能夠在最好的狀態去談一段最好的愛情。

我們都傻過、錯過,我們都走的過來。沒有什麼大不了!

就算我們都知道這個世界有多複雜,面對愛情有多悲觀,即使我們再也很難去相信任何人,我們都要努力樂觀、勇敢的走下去,即使失敗,我們也不會後悔,即使受傷,我們也不會愧對自己。當我們努力過,我們能夠誠實的面對自己,那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!

親愛的女孩,希望妳們都要幸福快樂。

然後請記得多愛自己。


本文僅限給我的好友們
及各位可愛的女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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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後記】

一個朋友對我說,她一個離婚的朋友獨自帶一個幼子,然而面對新的結婚對象時,卻被對方家長認為是「不正常的女人」而分手。我想,時代在改變,對於上一輩的長輩來說,容忍與逆來順受是他們認為女性應有的美德,當然對於我們這種所謂的「有主見的女性」就是比較搞怪、男人婆、難相處、氣勢凌人......。
我相信並非所有的人都有容人的雅量,這畢竟是近乎一輩子的主觀意識,難以改變。只是,當我們在對一件事情下決定的當下,就該想到並概括承受起之後的所有責任、義務、社會眼光與即將面臨的人生。有時,男生並不全然是cower,只是妳在他手中的秤子上,贏不了與他血脈相連、割捨不了的親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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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asmines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